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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前副部长:建议强制推行企业年金,与职业年金统一起来

1991年6月,国务院就明确提出,建设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发文称,“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即养老金的“三支柱”体系。第…

“最需要职业年金的不是富人,富人可以通过投资增加自己的财富,保障养老;也不是穷人,穷人是有托底的;职业年金指向其实恰好是中等收入群体。”3月3日,中国社会保险学会会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前副部长胡晓义称。

胡晓义是在由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主办,天弘基金和兴业银行联合承办的“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北京峰会”作出如上表述的。

1991年6月,国务院就明确提出,建设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发文称,“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即养老金的“三支柱”体系。第一支柱是政府主导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第二支柱为机关事业单位建立的职业年金和企业建立的企业年金;第三支柱是个人养老金账户制度,目前尚处于制度设计的关键期。

什么是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专家指出,职业年金与企业年金最大的区别在于职业年金具有强制性,而企业年金的建立是企业的自愿行为。2015年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实施职业年金的重要原因,在于为养老保险“并轨”减少改革阻力,在短期内确实会带来一些问题,解决之道还在于完善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与职业年金之间存在不平衡和不充分的冲突,应该将其统一起来。”胡晓义指出,最大的冲突在于,企业年金遵循自愿原则,而职业年金则采用强制原则。其次,企业年金是实账积累,而职业年金是半虚半实的。他建议,将其二者融合为一,并且都变为强制性执行和实账操作。

胡晓义称,希望企业年金推行强制原则,范围可锁定为单位的从业者,不用区分机关事业单位或者企业单位,以及是否是大企业或小企业。就强度而言,可以采取强制或半强制型。

从数据上可以看出,在年金方面,尤其是企业年金,虽然倡导性实施了14年,但建立年金计划的企业数只有8万多户,占比不及百分之一。同时,中国社保协会的调查报告显示,企业年金充足度指数和企业保障程度指数由2015年的58.7下降到2017年的56.5,显示出企业对年金计划的动力正在削弱。不过,职业年金后来居上,加之属于强制缴纳,基金规模有望在短期内超过企业年金,这将有利于倒逼中国企业年金的加速发展,从而刺激企业年金快速扩大覆盖面。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董克用说,对用人单位而言,建或不建第二支柱,关键在于其第一支柱的负担重不重。企业年金自2004年实行以来,发展十余年,不尽如人意,原因在于第一支柱负担较重,多是在一些大型企业和经济效益好的单位实行。

因此,对于企业年金与职业年金如何强制实施的路径,胡晓义建议,一个是适当地降低基本费率,包括基本养老保险,也包括五险一金的统筹考虑上,置换资源,这是在宏观上,然后转化为职业年金。第二个是默认计划或者自动认可计划、自动加入计划,反正是让每个人有一个至少最低的职业养老金,如果自愿还可以更高,可以给予更多选择。

针对中小企业,胡晓义建议,可以开发更多交易成本比较低的集合型职业年金产品,让更多的职工参与进来。

作为此次峰会的承办方,天弘基金与兴业银行在峰会现场共同发布了国内首个养老金融服务品牌——“红叶养老金融”,宣布双方将合力打造养老金融综合服务方案,以资产管理技术为抓手,以线下社区银行与线上互联平台为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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