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下称:协会)消息称,将根据保险资管公司监管评级结果,结合产品分类情况,优化产品登记管理工作机制,对债权投资计划实行分类登记管理。
具体来看,此次发布的《通知》共计十条,前六条内容除规范了债权投资计划产品的三分类标准外,协会还明确表示,保险资管公司在申报债权投资计划时,登记方式将根据产品登记申报材料和登记时效的不同分为常规登记、便捷登记和快速登记。
而对于保险资管公司债权投资计划,《通知》规定,将根据融资主体信用等级和产品信用增级安排不同,分为I、II、III三类。
其中,I类产品,指符合免于信用增级条件的产品;II类产品,指设置保证担保、抵押或质押担保,或银保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法有效的信用增级方式,且融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级的产品III类产品,指不属于第I、II类情形的其他产品。
基于以上划分,保险资管公司在申报登记债权投资计划时具体适用哪一方式?
《通知》明确,最近年度监管评级结果为A、B类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申报的第I类产品,可适用快速登记;A类保险资管公司申报的第II、III类产品或者B类公司申报的第II类产品,适用便捷登记;依此类推,B类公司申报的第III类产品或者C、D类的公司申报的产品就只能适用常规登记。
协会指出,为进一步压实保险资管公司的主体责任,提高产品登记质量,协会将对快速登记产品建立复核及抽查机制。针对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公司快速登记资质,转为常规登记。
对于监管评级结果较好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符合法律法规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协会表示,将鼓励其在相关领域进行新型投资实践;对于监管评级结果较差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协会则将进一步加大对相关产品的事中事后风险监测力度。
据了解,我国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主要从事资产管理和另类投资两大业务,前者包括了包括了保险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业务、养老保障、公募业务、第三方资产管理业务和投连险管理;后者则包括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和保险私募基金。
其中,债权投资计划是指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作为受托人面向委托人发行受益凭证,募集资金以债权方式主要投资基础设施、非基础设施类不动产等符合国家政策的项目,并按照约定条件和实际投资收益情况向投资者支付收益、不保证本金支付和收益水平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此前,曾有业内人士表示,相比股权投资计划,债权投资计划更具安全性和稳定性,与保险资金投资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和资产负债匹配等要求更为契合要求。特别是债权投资计划也主要以支援国家基础设施和重点产业的建设,因此也更受监管认可和支持。
据华宝证券此前统计,截至2022年底,我国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及保险私募基金管理人累计登记(注册)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和保险私募基金累计2882只,登记(注册)规模6.33万亿元。其中,债权投资计划登记(注册)累计2698只,规模5.34万亿元,占比分别高达93.62%和84.36%。
受疫情扰动,保险资管机构2022年注册的另类投资产品的数量和规模较2021年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减少,但总体规模仍超万亿元。具体到债权投资计划方面,华宝证券研报显示,2022年,我国债权保险资管机构共计登记投资计划485只,规模8711.78亿元,规模同比减少9.90%。
从注册主体上看,2022年招商信诺资管、华泰资管和光大永明资管注册的债权投资计划数量位于前列,分别注册债权投资计划47项、38项和31项。此外,中意资管、泰康资管、平安资管、生命保险资管、百年保险资管和人保资本注册的债权投资计划的注册数量超过了20项。
从债权投资计划的投向来看,据华宝证券统计,2022年保险资管机构注册的债权投资计划仍以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为主,注册数量为217项,占当年注册债权投资计划总数的4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