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两位中管金融干部同日宣布被处分: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肖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王用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王用生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顶风违纪。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旅游、打高尔夫球活动,违规借用他人车辆。
王用生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大肆干预、插手金融机构职工录用工作;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贪欲膨胀,纪法底线失守,大搞权钱交易,通过投资入股等隐蔽手段大肆接受利益输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债券申购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用生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决定给予王用生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3年7月,王用生被官宣“落马”。值得注意的是,王用生“落马”早有端倪,2015年1月,他曾因违反“八项规定”被中纪委通报。
此外,同日公布的还有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肖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肖星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不信马列信鬼神,搞迷信活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旅游活动等安排;违反组织原则,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违规在职工录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弃守廉洁底线,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安排他人支付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
通报称,肖星践踏党纪国法,靠金融吃金融,大肆收钱敛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融资、业务合作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肖星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公开简历显示,肖星早年曾在上海团市委任职,2005年进入保险行业,历任中国人寿上海市分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中国人寿信托董事长、中国人寿上海市分公司党委书记等职。
2013年,肖星任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2020年6月,肖星任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总经理,直至2023年7月“落马”。